江永通报2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2-14 10:5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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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永县纪委、监察局对2起党员干部破坏生产经营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江永县桃川镇所城村张祖义、张军府破坏生产经营案。2016年7月6日连续3天,张祖义召集张加富、张星飞、张金吉、何立龙、田新举等人对该村马鞍山石场进行阻工,张军府提供后勤保障。2016年9月6日县公安局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张祖义刑事拘留,对张军府行政拘留。2016年12月5日给予张祖义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张军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永县潇浦镇消江村村委委员蒲频军破坏生产经营案。2016年8月24日,蒲频军组织本村村民4人到温氏集团江永公司的驻地,把该公司的围墙推到47.2米。 2016年9月18日,县公安局对蒲频军刑事拘留。2016年12月5日给予蒲频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江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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