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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 立案285件处分262人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2-20 11: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省教育厅立足部门实际,树立后发赶超意识,突出整治重点,着力补齐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短板,抓实排查、整改、问责三个关键。截至11 月底,全省教育系统共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线索355条,立案调查28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2人,移送司法机关18人,追缴违规违纪资金1276.2万元。

  强化工作责任“压”。7月中旬以来,省教育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层层传导责任压力。高频次召开调度会议。先后召开省直高校、市州教育局、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厅委机关处室负责人4个专项整治调度会议,直击专项整治工作中案件查办不力、清理核查不深、社会影响不大、内部警示不够等痛点,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加压,并现场点评,对工作被动落后的株洲、衡阳、湘西等市州教育局和湖南交通工程学院、湘潭大学等单位进行了点名批评。严要求明确责任追究。提出对问题线索数据每月“未报告”、连续两个月“零报告”以及被点名通报批评两次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全年“零报告”的单位,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的责任。抓评比加大考核力度。用好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指挥棒”,制定考核办法,分省管高校、厅直单位和市州教育局三个系列实行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纪律审查的数量、质量和规定的日常工作任务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创新做法进行评比排序,奖优罚劣。

  突出整治重点“查”。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省教育厅重点整治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聚焦部分建设项目进度缓慢、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部分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挤占挪用、套取国家奖助学金等问题,开展教育专项资金清理核查,共清理出违规违纪资金1.2亿元,立案调查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收缴违纪资金138.58万元,清退违纪资金2975.82万元。严肃查处了麻阳县教育局违规使用改薄资金、新化县新东方学校和绥宁县党坪小学虚报套取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湖南交通工程学院学生辅导员克扣学生资助资金等典型问题。重点查处中小学违规收费、乱摊派的问题。聚焦部分学校、教师违规组织补课及乱收费问题,强制或变相向学校、学生施压征订教辅资料和违规收取服务费等问题,集中开展整治。对靖州县鹤山小学两位教师违规组织学生到培训机构上课和常宁一中、娄底二中成建制组织学生补课等典型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全省教育系统共查处教育乱收费、违规补课案件1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收缴违纪资金135.9万元,清退资金4.3万元。重点查处高校违规招生及乱收费的问题。严肃查处了湖南农业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衡阳师范学院等高校违规招生和乱收费问题,共立案调查1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

  组织开展检查“督”。8月份,从市州纪委借用4名办案骨干,深入相关高校和市州学校,现场督导厅领导签批件和省专项整治办交办件,厅纪检组组长和厅专项整治办共约谈了5个工作推动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开展全面督查。9月初,结合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每个厅级领导各带一个组对各市州和高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开展专项督查。9月中旬,组织8个督查组对湖南工程学院、湖南城建职院、湖南外国语职院、湖南中医药大学等8所高校和怀化市、娄底市、邵阳市、常德市全面改薄、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20个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对发现的6个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开展重点督查。12月初,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对民办高校和市州部分民办学校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从高校和地方纪委借用20人到厅纪检组集中办案,对省专项整治办、省委巡视组和省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交办的25个问题线索,采取直办、交叉办案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厅直单位已立案3件,省专项整治办交办的涉及7所高校的问题线索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编发简报通报“晒”。通过编发工作简报、表彰通报、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引导、督促教育系统各单位自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表扬先进。先后编发了5期工作简报,推广湖南师范大学、怀化学院等高校和长沙市、湘潭市、郴州市教育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对怀化市、湘潭市和郴州市专项资金清理取得的成绩进行通报表扬。鞭策后进。分厅本级和市州两个系列对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通报,共发通报4期,对清理核查不深入、不报告以及专项整治推进不重视的单位进行点名批评。警示震慑。8月底,对教育系统查办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进行汇总、筛选,分别编发一期高校和市州查处的“雁过拔毛”典型案例通报,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5起32人,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了警示震慑效应。

  注重源头防控“堵”。大力推进教育阳光服务。率先在全国建设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阳光服务系统,建立教育阳光服务窗口平台近5000个。2014年以来,全省各级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和咨询等事项15万余件,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和作风建设的获得感明显提升。优化教育经费因素分配法。今年,省本级教育部门年初预算按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占经费总额88%左右,教育专项经费因素法分配的资金占总额的60%,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有效治理“跑厅钱进”的问题。强化审计监督和财务监管。先后制订了《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财务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委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大内部审计和第三方审计力度,着力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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