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6-12-23 15:0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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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宁市纪委通报了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烟洲镇新阳村原支部书记管倍林案。管倍林在任烟洲镇新阳村支部书记期间,非法占有油茶工程款1600元,非法占有上级以奖代补资金6000元,贪污社会抚养费8200元,贪污鱼塘清淤款6600元,给予管倍林开除党籍处分。
2、洋泉镇财政所副所长兼出纳邹林英案。邹林英与他人合伙私分国家农业专项资金3万元,其个人实得7000元,给予邹林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市财政局乡财管理局会计吴金花案。吴金花与他人合伙私分国家农业专项资金,其个人实得18000元,给予吴金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 常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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