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通报11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近日,宜章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11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原平和乡财政所票据员邓霖吸毒问题。2016年7月22日21时许,邓霖在县城八一宾馆四楼吸食“冰毒”。7月23日上午,邓霖被城关派出所民警口头传唤至该所,经尿检呈阳性,县公安局对邓霖进行了公安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强制戒毒2年。因邓霖在受组织处理期间再次参与吸食冰毒被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2016年11月,邓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县教育局干部职工集资入股分红问题。2005年至2015年期间,县教育局干部职工在宜章一中印刷厂集资入股分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任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小白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6年3月,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廖小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县公路局黄沙堡治超站常务副站长黄忠斌、治超员朱小军、临聘人员黄大友“索拿卡要”问题。2016年2月21日晚,黄忠斌、朱小军工作失职,擅离岗位,对黄大友放任自由、监管不严,在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中,黄未按规定履行程序,没有出具任何手续,擅自收取因冲关被扣货车司机龙某500元和香烟4包,并把暂扣的相关证件交还给龙某,放行了被扣货车。事后,黄忠斌、朱小军默许了黄大友上述违规行为。2016年4月,黄忠斌受到警告处分、朱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大友受到解聘处理。
4、沙坪中学原校长黄京山以权谋私、公款违规吃喝问题。2012年9月至2016年4月,黄京山在任沙坪中学校长期间存在以权谋私、公款违规吃喝、公款送礼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4月,黄京山受到免职处理。
5、五岭镇饶田村村委会会计杨志远违规用权问题。2015年7月,杨志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未履行好工作职责,违规用权,搞变通,把应用于修建水渠的扶贫资金40000元用于饶田村13组广场建设,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和相关制度。2016年10月,杨志远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6、迎春镇大坪村委会会计李新亮“为官不为”问题。2016年6月,大坪村会计李新亮主管该村扶贫户易地搬迁“百日攻坚”工作不到位,建房规划区内部分农户拒绝拆除旧房,导致全村9户易地搬迁户宅基地不够用,建房进度较慢。2016年8月,李新亮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7、玉溪镇罗家灌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文德“为官不为”问题。吴文德在任罗家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领头示范作用不明显,带班能力不强,不服从组织安排,导致工作推动不力。2016年2月,吴文德受到免职处理。
8、迎春镇鹧鸪坪村委会原主任李振群“造假骗官”问题。2004年3月李振群因与他人发生斗殴,致人重伤,2011年11月19日被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缓刑期间(2011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18日),2014年2月李故意隐瞒被法院判刑的事实,欺骗组织,不如实报告,参加迎春镇鹧鸪坪村第九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当选为村委主任。2016年12月,李振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9、长村乡长村村党支部书记李书田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10月2日,李书田违规为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同事礼金22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1月,李书田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违规收受的2200元礼金予以追缴。
10、五岭镇福禄岭村主任杨寿春、会计肖换单、妇女主任刘素月谋私逐利问题。经查,杨寿春、肖换单、刘素月三人任职期间,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用办公经费违规发放电话补助3600元、缴纳个人党费387元,共计3987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7月,杨寿春、肖换单、刘素月三人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11、县公安局人管大队辅警吴丽霞不作为问题。2016年10月8日下午4点55分,办事群众欧阳某前往县公安局人管大队领取身份证时,该队负责居民身份证受理、领取工作的辅警吴丽霞提早离岗,拒绝为欧阳某办理领取身份证事宜。吴上班时间早退,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0月,吴丽霞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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