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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1-05 15:5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常宁市通报了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板桥镇南湾村原支部书记张富生案。张富生在任板桥镇南湾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村支部委员张兴三共同贪污退耕还林后期补助资金30870元,张富生个人实得10185元,张兴三个人实得20685元;伙同张兴三共同贪污生态公益林资金1848元,张富生个人实得924元,张兴三个人实得924元;通过伪造《土地租赁合同书》非法占有退耕还林资金40902元。张富生、张兴三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庙前镇天堂村支部书记刘三中案。刘三中在任庙前镇天堂村支部书记期间,与村干部刘继生、王冬凤合伙私分本村6、7组桥梁建设工程款7598元,刘三中实得2848元,刘继生实得2421元,王冬凤实得2329元。刘三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继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冬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盐湖镇小湖村一组组长廖娥生案。廖娥生在任盐湖镇小湖村一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粮补直补资金共计3103元。廖娥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蓬塘乡邹塘村秘书吕书恒案。吕书恒在任蓬塘乡邹塘村秘书期间,拿本村低保对象存折到蓬塘邮政银行私自取现金2500元用于家庭开支。吕书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盐湖镇小湖村十组组长龙仕明案。龙仕明在任盐湖镇小湖村十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粮补直补资金共计4300元。龙仕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常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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