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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通报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1-10 15: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炎陵县纪委向全社会公开通报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原十都镇干部陈石明以权谋私案。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期间,陈石明利用其负责十都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农村风貌改造工程中,要求工程承包商粉刷其自家房屋外墙并虚增工程结算款,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支付农村风貌改造项目资金114800元用于出借并收取利息。给予陈石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按办事员职级另行确定工资待遇,收缴违纪所得。

  2、十都卫生院院长欧阳芳等人虚报冒领、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案。2013年至2014年,十都卫生院通过制作虚假门诊补偿资料,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4215.2元,用于日常开支。此外,2013年至2016年7月,十都卫生院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给予院长欧阳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给予副院长兼复审员潘祖善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新农合专干刘军梅、出纳罗芙蓉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县合管局副局长徐柯兵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监审员方芳、十都镇政府原新农合专干钟胜行政警告处分。

  3、下村卫生院院长唐刘平虚报冒领、套取特殊门诊补助款案。经查,2013年11月,唐刘平利用其担任下村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开具虚假门诊处方和票据,为其母亲办理特殊门诊报销手续,违规套取补助款1800元。在组织调查期间,唐刘平将违规套取的补助款全额退回。给予唐刘平党内警告处分。

  4、沔渡镇上馆村临时党支部原书记、临时工作委员会原主任黄士贵以权谋私案。经查,2013年7月,黄士贵在担任原上馆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私自承包“幸福院”项目建设和采购相关物品,从中获利9000元。在组织调查期间,黄士贵辞去时任上馆村(村级组织合并后)临时党支部书记、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给予黄士贵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5、沔渡镇九都村临时党支部副书记欧阳兆葵和临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曾庆儒失职渎职案。经查,2015年,欧阳兆葵担任原苏洲村党支部书记、曾庆儒担任原苏洲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在负责该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人员资格初审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4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获得补助43500元。给予欧阳兆葵、曾庆儒党内警告处分。

  6、水口镇协成村临时党支部书记范辉亭和临时党支部委员、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何立新索拿卡要、收受村民“赞助费”“感谢费”案。经查,2014至2015年,范辉亭担任原联坑村党支部书记、何立新担任原联坑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以村支两委的名义,向该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收取“赞助费”105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此外,2013年范辉亭在调处村民郭某某车祸赔偿事宜后,收受4000元“感谢费”。在组织调查期间,范辉亭组织原联坑村村支两委负责人,将违规收取的“赞助费”全额退回给相关当事人,并将其单独收受的“感谢费”全额退回给当事人。给予范辉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何立新党内警告处分。

  7、船形乡高路村党支部书记杨建平和村民委员会主任杨佐清虚报油茶林面积、套取补贴资金案。经查,2010年,杨建平担任高路村党支部书记、杨佐清时任高路村村秘书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油茶低改抚育项目中,以亲属名义虚报油茶林面积134.2亩,套取补贴资金共计16104元。给予杨建平、杨佐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炎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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