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4名公职人员违反“禁酒令”被免职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2-27 12: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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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下午,桃江县纪委督查组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县民政局4名公职人员在工作日中餐饮酒。
经查,2月16日中午,该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胜军,福利股股长熊学军,社会组织党工会办公室主任赵伟才,社会组织管理股股长曹向明4人,到曹向明同学向某家吃中餐,张胜军、熊学军、赵伟才、曹向明在就餐中均有饮酒行为。
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的暂行规定》、益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目前,桃江县委已决定免去张胜军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桃江县民政局党组已对熊学军、赵伟才、曹向明3人作出免职处理。同时,桃江县纪委已对张胜军、熊学军、赵伟才、曹向明4人立案审查。(桃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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