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通报6起“雁过拔毛” 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前,安乡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农村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深柳镇桃花岭村违规公款送礼、保堤社区违规发放征拆补助问题。深柳镇桃花岭村违规公款送情送礼列支5488元、保堤社区按每人200-500元的标准向违规12人发放征拆补助款4800元,被专项整治办督促检查时发现。所涉违纪违规资金给予收缴并清退到人,桃花岭村支部副书记袁新强、深柳镇保堤社区会计周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障乡沙湖口村支部书记何翠华收受红包问题。何翠华作为安障乡沙湖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本村群众周某要求给儿子户口改姓一事,何翠华同意为周某帮忙,接受周某所送3000元红包。县纪委发现查处后,责令其退回红包,何翠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全乡董家村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董家垱村坐收坐支19440元鱼池延包费,用于处理接待和送礼开支。董家村支部书记宋云华、村会计熊兴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官当镇原胡家村支部书记郑孝珍虚报冒领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5月,原胡家村支部书记郑孝珍认为在两村合并后,没有直接支配资金的权利,通过原胡家村村委会讨论,由郑孝珍出具一张5180元的领条,领取该笔现金,计划用于小集体开支。郑孝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官当镇永兴村支部书记胡宗海克扣群众钱款的问题。胡宗海在2012--2014年永兴村危房改造项目中,以村集体名义向部分改造户借款500元至2000元现金不等,作为村集体开支。现已将所借钱款全部归还给了村民,但此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胡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安宏乡西李家村原支部书记徐水林非法占有集体资产问题。2011年9月至2014年1月,徐水林利用职务和工作的便利条件,三次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共计5170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错误。收缴违纪所得5170元,给予徐水林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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