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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通报3起“纠‘四风’、治陋习” 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3-13 15: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桃源县纪委对3起“纠‘四风’、治陋习”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黄石镇原社会事务管理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卢菊华在任黄石镇社会事务管理站站长期间,挪用社会公益性岗位补贴专项资金42130元作为该站职工绩效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历年欠款等经费支出。站长卢菊华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架桥镇林业管理站站长罗立成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架桥镇林业站于2016年1月超额发放电话费2520元,给4名职工每人发放寒碳费、高温补助、春节慰问金、超额发放“岗位责任金”,合计违规发放津补贴12920元。罗立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盘塘镇盘龙桥居委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3月,盘塘镇盘龙桥居委会在接待费中列支香烟11条,涉及金额3850元。支部书记宋楚生、报账员燕惠敏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桃源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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