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日前,慈利县纪委对2016年查处的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慈利县东岳观镇农口党支部书记卓志延违纪案。2014年至2015年,卓志延在担任慈利县东岳观镇林业站站长期间,该站违规收取该镇15个村的“育林基金”共计46310元。2017年1月,卓志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慈利县高峰乡副科级干部、高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张春利违纪案。2012年、2016年,张春利在兼任高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先后两次利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机会,收受高山村多名村民(非亲属)的礼金共计22040元;2012年、2013年,张春利等高山村村干部从本村扶贫对象处收回扶贫资金共计56300元,其中,有36320元没有入村账,并用于送礼等开支;2013年7月—2016年2月,张春利等高山村村干部套取资金共计145800元,其中给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64000元,余款用于处理张春利经手的开餐费、租车费等支出。2016年12月,张春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3、慈利县高峰乡华山村(后与高山村合并)临时党支部副书记、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罗付庭违纪案。2012年、2013年,罗付庭在担任慈利县高峰乡原高山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期间,先后两次从本村扶贫对象处收回扶贫资金共计44000元。其中,有26520元没有入村账,用于本村烤烟户和其他人员旅游等开支;2013年7月—2016年2月,罗付庭等人先后多次虚列开支从村账套取资金共计145800元,交给该村主要负责人张春利用于处理有关费用。2016年12月,罗付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慈利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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