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通报3起违反村(居)换届纪律典型问题

近日,常宁市纪委通报了 3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的问题。
1、大堡乡檀山村村干部违规集体聚餐问题。
经查,3月18日上午,檀山村在该村村部召开村支部初步候选人民主推荐会,檀山村支部副书记欧辽军在会议结束后安排参会乡干部吃饭,在乡干部按纪律要求拒绝参加后,欧辽军仍然组织欧强国、欧松明、欧金凤等村干部到村妇联主任欧金凤家集体聚餐。
欧辽军作为村支部副书记,违规组织村干部及村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集体聚餐,违背了衡阳市委关于换届纪律的要求,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在老百姓心目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市纪委责成大堡乡党委,取消欧辽军檀山村党支部书记初步候选人资格,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由大堡乡纪委对违规参与聚餐的欧松明、欧强国、杨兴奇、欧金凤等4名村干部和欧国兴(村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讨。
2、白沙镇茭河村在党员会上发钱发烟、违反程序推选村民代表问题。
经查,3月13日下午,白沙镇茭河村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镇主任科员谢国顺(驻村干部)到会指导。会上部分党员提出发放误工费,被谢国顺当场制止。会议结束之后,部分党员再次提出发误工费。经茭河村支部书记曾祥宝、村主任郭孝军、村秘书欧运富、支部委员管秀顺四人商量,决定给与会21名党员每人发放100元误工费和1包黄芙蓉王烟。同时,该村在推选村民代表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到组召开户主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村民代表,而是在党员会议上,由党员提名产生。
茭河村在党员会议上发钱发烟,未按程序推选村民代表,违反了换届纪律相关规定。驻村干部谢国顺对茭河村未按程序推选村民代表的问题,把关不严,指导不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对谢国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讨;白沙镇纪委在风气监督中未能及时掌握情况,工作滞后,市纪委决定对白沙镇纪委书记刘志平进行约谈;茭河村支部书记曾祥宝违规决定在党员会上发钱发烟,并违反相关换届程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经白沙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曾祥宝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郭孝军、欧运富、管秀顺等参与决策的村干部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写出深刻检讨;责成茭河村支部向白沙镇党委写出深刻检查;白沙镇纪委对违规发放的误工补贴及烟予以追缴。
3、水口山镇新同村原支部书记钟金志进行非组织活动及该村违反程序推选村民代表问题。
经查,3月20日晚,新同村原支部书记钟金志组织十余名党员、群众在水口山镇某宾馆3106房间进行非组织聚会,准备干扰第二天的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推选会议正常进行。同时,在新同村党支部换届中,该村未按要求召开村两委、全体党员、组长会议,有8个村民小组未按程序推选村民代表。由于该村推选村民代表程序不到位及原支部书记钟金志进行非组织活动,最终导致该村3月21日的党支部初步候选人推荐会提前终止,未能正常进行。
水口山镇政协联络工委主任黎元作为包片总负责人,对新同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不够,对新同村换届中出现的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决定对其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深刻检讨;镇党委委员聂家科作为蹲点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深入村组指导不够,对新同村换届工作情况不明,对新同村换届中出现的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新同村支部书记刘志清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程序组织村民小组推选村民代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由水口山镇纪委对其诫勉谈话,写出深刻检讨;钟金明、钟小兵、钟成亮、阳德玉、康家福、钟益生等其他村两委干部,未按程序组织村民小组推选村民代表,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由水口山镇纪委对上述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写出深刻检讨;责成新同村支部向水口山镇党委写出深刻检查;新同村原支部书记钟金志作为中共党员,违反组织纪律,在换届期间搞非组织活动,责成水口山镇纪委对其党纪立案审查。(常宁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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