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通报1起违反村 (居)“两委”换届纪律案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01 09:18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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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乡县通报了 1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的问题。
2017年春节期间,宁乡县喻家坳乡高田村村干部(原三民村村委委员)喻友明,在其姨夫的舅子刘某波(本村村民,非党员)提出愿意为其参选村干部拉票时未明确制止。2017年2月底,刘某波到村民张某中(本村村民,非党员)家拜年,送给张某中两条香烟,委托张某中在本组党员、群众中介绍喻友明。随后,张某中分别到本村党员贺某军、贺某、张某洪、刘某明、刘某某和村民付某某(非党员)家介绍喻友明的情况,希望在换届选举中考虑喻友明,并每户送香烟一包。
喻友明作为中共党员和村干部,虽没有直接参与拉票,但对亲友为自己拉票的行为没有坚定拒绝、及时制止,也未做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影响,违反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规定。经喻家坳乡党委、纪委研究,给予喻友明警示谈话,取消本次村“两委”换届选举提名资格,并在全乡通报;给予贺某军、贺某、张某洪、刘某明、刘某某等五名党员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退回所收香烟,并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喻家坳乡派出所对刘某波、张某中进行训诫谈话,责令收回所送香烟;对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退回所收香烟。(宁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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