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通报4起违反村级换届纪律问题典型案件

日前,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村(居)“两委”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1、儒林镇大井村主任王运成违反村级换届纪律问题案。
2017年3月22日,儒林镇大井村主任王运成以请生日客名义电话邀请该村部分党员、组长、驻村干部及几位亲戚到某农庄吃饭,设宴两桌,3月25日经过民主推选,王运成成功被推选为新一届大井合并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其行为违反村级换届纪律要求 。
3月29日,经儒林镇党委研究,报县纪委同意,决定给予王运成党内警告处分,并取消其本次大井合并村换届选举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资格,对参与吃请的驻村干部、村级换届督导组杨德良进行诫勉谈话,对参与吃请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2、儒林镇勤俭村十一组村民代表推选程序违规案。
2017年3月21日晚,儒林镇勤俭村十一组进行村级班子换届村民代表选举。该村共有村民15户,但在当晚7户到会8户缺席的情况下,仍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本组村民代表的推选,张乔松推选为村民代表,违反了村级换届选举的有关程序要求。驻村干部、村级换届督导组指导员杨武指导不到位,造成勤俭村十一组村民代表推选违规。
3月27日,儒林镇党委做出决定,认定勤俭村十一组张乔松当选村民代表无效,责成勤俭村十一组对本组村民代表重新进行推选,因驻村干部、村级换届督导组指导员杨武履职不力,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儒林镇田桥村四组村民代表推选程序违规案。
2017年3月20日,儒林镇田桥村四组组长刘行刚在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儒林镇村级换届选举培训会后,在没有召开组民会议的情况下,私自确定本组村民杨元贞、陶宗成为群众代表,违反了群众代表推选工作的相关程序。驻村干部、村级换届督导组指导员蒋爱萍指导不到位,造成田桥村四组村民代表推选违规。
3月28日,儒林镇党委做出决定,认定田桥村四组杨元贞、陶宗成当选村民代表无效,责成田桥村四组对本组村民代表重新进行推选,因驻村干部、村级换届督导组指导员蒋爱萍履职不力,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4、兰蓉乡新寨村第二支部支委委员王岐忠利用威胁手段干扰换届工作案。
2017年3月26日上午,兰蓉乡新寨村召开了村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大会,新寨村第二支部支委委员王岐忠虽然进入了村支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因其怀疑乡党委领导对他有意见,担心不能正式当选,于当晚9点打电话威胁、谩骂乡党委领导,违反村级换届纪律要求,影响换届工作顺利进行。3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王岐忠进行立案调查。(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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