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县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宜章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玉溪镇人民政府原民政助理员、镇政务中心原副主任欧武令,玉溪镇樟涵村原党支部书记吴贵万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在2012年度危房改造工作中,时任玉溪镇民政助理员的欧武令与时任樟涵村村委会主任的吴贵万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樟涵村村民201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000元,欧武令实得20000元、吴贵万实得2000元。2017年3月,欧武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玉溪镇人民政府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免去政务中心副主任职务;吴贵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岩泉镇马头庙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云华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4月,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申报时,岩泉镇马头庙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云华违规将其妻子谭小连及儿子王波一家共4人列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使谭小连户获得2015年度、2016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12500元;获得2016年扶贫贴息小额贷款50000元并与企业对接成功获得分红2080元。2017年3月,王云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迎春镇高梁下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强生、村委会主任李友超、村委会会计李初明侵占征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至2014年,李强生利用担任高梁下村党支部书记职务便利,侵占征地补偿款58321.2元;与村委主任李友超、村委会会计李初明共同侵占征地补偿款18000元,各分得6000元。2017年3月,李强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友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初明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宜章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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