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长沙县纪委通报了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黄花镇重点办工作人员胡湘平贪污国家拆迁补偿资金、收受红包礼金案。2015年至2016年间,胡湘平利用职务便利,与他人合谋,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共同套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200余万元,同时胡湘平还存在收受他人红包礼金的行为。胡湘平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高桥镇维汉村李松溢、吴建成、汤耀敏、李竹锋等四人拆分危改资金、套取创业富民资金案。2012年,时任维汉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松溢召集时任村支部副书记吴建成、时任妇女主任汤耀敏等人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后,将本村王某某等农户申请的危房改造资金进行拆分,用于分配给其他农户。2010年至2013年期间,李松溢、吴建成、汤耀敏、李竹锋等四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虚造申报材料等方式,骗取上级创业富民资金。李松溢、吴建成、汤耀敏、李竹锋被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上述人员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安沙镇原宋家桥村村干部周新益、鲁屏、鲁江南、许建新、彭建明、杨光炫等六人拆分补贴资金、设立“小金库”发放补助案。2014年,时任宋家桥村支部书记周新益召集时任村主任彭建明、时任民政专干鲁屏、时任出纳鲁江南等人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后,将本村李某某等农户申请的危改资金和残疾人建房资金进行拆分,用于分配给其他农户。2014年至2016年,原宋家桥村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村支两委人员补助、支付村部建设工程款等。周新益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鲁屏、鲁江南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建新、彭建明、杨光炫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开慧镇原大花村村干部陈思益、李光启制作虚假合同报账案。陈思益在担任原大花村村支部书记、李光启在担任原大花村村支两委委员期间,将虚假的“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承包合同”用于敬老院附属工程报账,造成不良影响。陈思益、李光启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长沙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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