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通报7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日前,靖州县纪委通报了7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1.县农业局职工石进业无故不签到、不在岗的问题。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石进业违反工作纪律,无故不签到、不在岗共计13天。经农业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石进业行政记过处分。
2.县房产局职工舒继广参与赌博的问题。2016年5月16日,舒继广在靖州县某宾馆1102房内赌博时被县公安局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12天,处罚款2000元。经县住建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舒继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太阳坪乡太阳坪村原村主任吴利良吸食毒品的问题。2013年9月15日,吴利良在会同县某宾馆303房以“吹壶壶”的方式吸食冰毒和麻古,被会同县公安局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经太阳坪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利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民政局老区办主任杨子飚吸食毒品的问题。2016年6月,杨子飚因在家中以“吹壶壶”的方式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经县直属机关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子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县民政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子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5.渠阳镇西街居委会党员禹春桥吸食毒品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问题。2012年9月14日,禹春桥与他人在靖州县武陵城大酒店以“吹壶壶”方式共同吸食毒品,并容留他人吸毒被县公安局民警抓获。2012年11月7日,县人民法院以禹春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禹春桥开除党籍处分。
6.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张利浦无故旷工的问题。2016年县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张利浦作为执勤民警,11月26日到27日没有根据工作安排对政协委员驻地梅林鸿运宾馆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应当执勤而无故不执勤。经县公安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利浦行政警告处分。
7.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主任科员尹建新考试舞弊的问题。2016年5月8日,尹建新在长沙考点参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中级执法资格考试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抄袭他人的作题答案。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尹建新行政警告处分。(靖州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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