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沅陵通报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18 08:4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沅陵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明溪口镇梓木坪村原村主任曾庆伟侵占集体群众生态公益林补助,克扣村民危房改造户建房资金案。曾庆伟在担任明溪口镇原脚膝坡村主任、支部书记和梓木坪村主任期间,侵占明溪口镇原脚膝坡村小学房屋变卖款9000元,侵占村集体冬修水利工程水泥5吨;克扣村民退耕还林荒山造林抚育资金5926元,农村危房改造户建房资金5000元,工业原料林抚育资金1680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12月,曾庆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筲箕湾镇洞底村原党支部书记柏顺龙违规收受群众危房改造款、违规私分公益林补贴款案。柏顺龙在担任筲箕湾镇洞底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群众危房改造工程款1500元;与6名村干部参与私分村集体公益林补助款4350元;对洞底村以村组干部名义虚报务工补贴4850元用于其他开支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16年4月,柏顺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火场土家族乡上寨村原党支部书记符德云套取危房改造资金、侵占村集体资金案。符德云在担任火场土家族乡上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以其配偶名义重复申领套取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2016年11月,符德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荔溪乡官坪村原党支部书记蔡贻长侵占生态公益林贴补、克扣危房改造户补助款、截留群众计生社会抚养费案。蔡贻长在担任荔溪乡官坪村原村主任、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户好处费2000元和蓝芙蓉王烟2条(折价700元),侵占集体生态公益林补贴2000元,截留村民计生社会抚养费2200元。2017年2月,蔡贻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沅陵镇太常碑岩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文兴发侵占危房改造资金案。文兴发在担任沅陵镇太常碑岩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套取私分群众危房改造补助款9004元,文兴发个人分得4500元。2016年11月,文兴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沅陵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