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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4-27 09: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桂阳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桂阳县欧阳海镇禹门村党支部书记龚丁保优亲厚友问题。龚丁保在任禹门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于2011年4月提供虚假信息,为其被遗弃的侄女龚桂珍(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父亲外出)办理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手续,致龚桂珍于2012年至2015年10月共领取孤儿生活补贴31440元。鉴于在初核前龚丁保主动做工作将龚桂珍违规领取的资金全部退还,未造成损失。2017年4月,龚丁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桂阳县龙潭街道山背村党员刘桂华骗取迁坟补偿款等问题。刘桂华在受桂阳县健康路建设领导协调小组委托负责搬迁该宗土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坟墓工作期间,于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以更改搬迁坟墓性质的方式,骗取迁坟补偿款7000元;擅自改变林业用地3000平方米,于2014年9月17日被桂阳县林业局处以责令限期一个月恢复原状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4月,刘桂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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