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

日前,岳阳县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
1、筻口镇水务站虚报工程量套取水利资金,账外运行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间,筻口水务站以隐瞒收入、虚增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水利工程项目资金98279元账外运行用于冲抵招待费、租车费、联系工作和其他开支;以安全饮水协调经费名义借用镇财政资金50000元用于发放交通费、话费、加班补助。筻口镇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党委委员冯学礼,没有严格履行职责,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筻口镇水务站长黎细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站长王勇、水务站工作人员方志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张谷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何伟琼乱收费问题。2016年3月,何伟琼在任张谷英市场与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期间,与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饶村某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房有少许过期的药品,何伟琼等人当场将过期药品暂扣。之后,何伟琼电话通知该药房老板到张谷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交纳500元罚款和500元个协会费,但未向其开具罚款票据。何伟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柏祥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黄飞龙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黄飞龙任柏祥镇党委委员、人大副主席分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务站期间,没有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柏祥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务站两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6580元;违规开支接待费用2492元。黄飞龙对水务站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湖乡副乡长姜新伙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姜新伙在任长湖乡副乡长分管农技推广服务中心期间,因对种粮大户申报审核工作把关不严,导致长湖乡村干部(已另案调查处理)虚报冒领种粮大户补贴14634元。姜新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岳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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