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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两干部防汛值守脱岗被处分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7-04 11:39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东安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领导干部在防汛工作中的违纪问题通报如下:

  1、关于大庙口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郭鸿军防汛值守脱岗问题。经查,大庙口镇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郭鸿军作为大庙口镇大禾岭小二型水库防汛工作“三人一库”行政责任人,于6月27日下午参加全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摸排暨农村垃圾集中收集会议后留在县城,没有认真履行大禾岭小二型水库防汛工作“三人一库”行政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值守制度,及时赶回大庙口镇参加防汛值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6月30日,经中共东安县纪委常委会议和东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郭鸿军行政警告处分。

  2、关于新圩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胡连能防汛值守脱岗问题。经查,新圩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胡连能作为新圩江镇黄江水库防汛工作“三人一库”行政责任人,于6月27日晚上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文艺演出后留在县城,没有认真履行水库防汛工作“三人一库”行政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24小时巡查值守制度,及时赶回新圩江镇参加防汛值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6月30日,经中共东安县纪委常委会议和东安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连能行政警告处分。 (东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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