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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通报8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7-14 08:10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怀化市纪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沅陵县荔溪乡官坪村党支部书记蔡贻长向群众索要回扣、侵占社会抚养费和生态公益林补贴案。蔡贻长在担任荔溪乡官坪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危房改造户蔡长倦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元,收取危房改造户谢正其蓝芙蓉王烟2条(折价700元),侵占村民蔡泽洲计生社会抚养费2200元,侵占2016年集体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2000元。蔡贻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沅陵县沅陵镇镇长刘波虚列工程项目套取扶贫资金案。刘波担任沅陵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与时任镇党委书记谢凯共同授意下属工作人员虚列工程项目,套取扶贫资金20万元、汛前应急除险资金10万元、移民项目资金7万元,共37万元,用于账外违规支出。刘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溆浦县三江镇金鸡村党支部书记周元湘在扶贫对象识别评定中优亲厚友案。2015年5月,三江镇金鸡村违规将周元湘之子周某国、周元湘之弟周某贵、刘某龙三户评为贫困户并上报,周元湘作为金鸡村党支部书记,在贫困户评定中存在优亲厚友和工作渎职。周元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溆浦县葛竹坪镇山背村党支部书记韩道伟、村委会主任胡显胜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及胡显胜优亲厚友案。2014年至2016年,葛竹坪镇山背村在没有向县扶贫办申请项目变更的前提下,将10万元扶贫产业专项资金挪用于该村历年所欠伙食费、公路硬化款等开支,违反了财经纪律;村委会主任胡显胜违规把自己的妻子李秀群、母亲李桂英纳入农村低保,并以拆分户的方式帮助其子胡波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韩道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胡显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原光塘村党支部书记宋秀礼等人违规送礼,套取、非法占有“一事一议”和扶贫资金案。2013年至2015年,青朗侗族苗族乡光塘村支“两委”班子为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违规用公款送礼1.45万元,利用虚假项目套取“一事一议”资金和扶贫资金23.2万元,设立和使用“小金库”71.65万元;时任村支书宋秀礼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一事一议”资金和扶贫资金8.98万元。宋秀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时任村主任宋登国、村报账员黄兰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鹤城区原杨村乡趴坡村党支部书记李先华等人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2012年10月,时任杨村乡趴坡村党支部书记李先华、村委会主任李先和、村委委员李林海收集填写了全村26户危房改造户申报资料,虚报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0000元。李先华、李先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林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洪江市群峰乡芙蓉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杨锡泳在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以公谋私案。2014年6月,杨锡泳在申报危房改造项目时,以房屋修建面积35㎡上报和验收并获取政府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17050元,而实际危房改造面积为12.4㎡,实际造价11050元。同时,杨锡泳在未通过村支“两委”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将杨绍红危房改造项目发包给其亲弟弟杨锡证承建,并在工程款结算外多支付其弟3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杨锡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通道县扶贫办原主任欧良正、原副主任吴建华贪污侵占案。2012年底,欧良正担任通道县扶贫办主任期间,经班子研究决定,由副主任吴建华出面向扶贫款较多的贫困村要回部分项目资金用于单位开支。吴建华以县扶贫办经费紧张为由,分别向原坪阳乡横溪村、黄土乡盘寨村要回扶贫项目资金各50000元。欧良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处分;吴建华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怀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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