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通报8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中方县纪委通报了8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花桥镇梅树冲村原支委委员柴恩辉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花桥镇梅树冲村原支委委员柴恩辉的弟弟柴恩明领取了201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万元,2014年柴恩辉又以其弟弟柴恩明的名义向县住建局重复申请3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柴恩辉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开除其党籍。
2、中方镇炉亭坳村提取扶贫项目工作经费的问题。2013年,中方镇炉亭坳村原村支部书记潘武、原村主任潘甜甜组织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决定从中方县瑞源油茶农业合作社争取的油茶项目扶贫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工作经费,原村文书周伯军、妇女主任向其梅均表示同意。经潘武与瑞源油茶农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周造元协调,从中提取了6万元工作经费交给向其梅存入其个人账户,用于日常村务开支。潘武、潘甜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伯军、向其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接龙镇新庄村主任杨隆光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2014年10月,新庄村申报部分组级道路建设扶贫项目资金7万元。该项目由村主任杨隆光负责提供建筑材料,村民义务投工投劳。2015年8月,杨隆光以村委会的名义与杨理中等人签定虚假施工合同,开具了7万元的税务发票报账。而工程实际开支35120元,结余的34880元,用于村级其他日常开支。杨隆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蒿吉坪瑶族乡国土所负责人周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2013年11月,原锦溪乡国土所负责人周辉在办理杨中元和杨司军两户村民建房手续过程时,擅自保管其代收的8600元相关规费,且在2016年12月调离锦溪乡国土所时未移交给相关工作人员。2017年2月27日,周辉与上述两户户主进行了规费结算,除应交的费用外,退回杨中元现金3120元,退回杨司军现金1400元。周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中方镇板山场村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2016年8月,中方镇板山场村申报黑木耳扶贫项目20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虚列劳务工资7071元,用于其他开支。板山场原村支部书记李茂进被诫勉谈话。
6、铜鼎镇砖墙脚村平均分配扶贫资金的问题。2016年砖墙脚村申报了草木鸡养殖项目获得项目资金26万元。该村大部分组长强烈要求将剩余资金平均分配给贫困户。2016年12月,砖墙脚村支两委组织召开会议,支部书记杨满爱决定分两次给贫困户分配资金124220元。2017年6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满爱立案调查。
7、中方镇炉亭坳村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的问题。2016年11月,炉亭坳村支部书记向小红授意该村出纳挪用蓝莓扶贫项目资金25388元用于村务开支。2017年5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向小红立案调查。
8、新路河镇原双溪村支部书记杨绍启、村主任杨修贵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4年,双溪村在评定扶贫户时,双溪村支部书记杨绍启、村主任杨修贵均将本人及配偶评定为贫困户。2015年8月,双溪村委会申请10户危房改造统建项目,村委会以7户非贫困户虚报为贫困户,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28万元。2017年7月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杨绍启、杨修贵立案审查,对负责审核原石宝乡危房改造的工作人员蒲军立案调审查。(中方县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