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7-19 09:1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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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邵县纪委对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新邵县太芝庙镇李枣园村原村支部书记刘国雄侵占村集体资金、挪用五保户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5月至2013年12月,刘国雄在担太芝庙镇李枣园村村主任兼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未入账、虚假开支等方式,先后两次共侵占新龙矿业有限公司捐赠村资金40000元;2011年12月刘国雄通过虚开白纸领据,重复报销村公路测量设计费7000元据为己有;2012年,刘国雄挪用该村一五保户危房改造资金5100元用于修缮水口庙香炉等。同时该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2011年12月李枣园村公路硬化工程捐款215282元未入账,对此刘国雄负有领导责任;在审查中过程中,刘国雄向调查组提供虚假信息,对抗组织审查。2017年3月31日,县纪委给予刘国雄开除党籍处分。
2、新邵县坪上镇颜岭村原村支部书记颜学润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11年12月至2014年底,颜学润在担任颜岭村村主任兼会计期间,通过虚假开支、重复支出等方式侵占集体资金共计25630元。2013年颜学润将安全饮水工程部分项目资金7.6万元用于修建颜领学校堡坎,未做到专款专用。2017年4月28日,坪上镇党委给予颜学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新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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