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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7-27 07:5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衡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耒阳市蔡子池街道办事处金南居委会3组原组长伍尤国侵占专项资金、截留补偿款的问题。2009年,耒阳市深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征收了3组村民伍明全的1.2亩自留地,伍尤国利用职务便利,领取了伍明全的青苗补偿款6000元并占为己有。2015年,伍尤国以修缮3组下水道的名义申请到耒阳市财政“背街小巷”专项资金20000元后,未按要求入账,私自占为己有。伍尤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衡阳县西渡镇清平村原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家时,原支部委员、村会计欧庆云,原支部委员、计生专干李春香虚报、冒领、私分“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问题。2011年,刘家时、欧庆云、李春香三人以东桥村石堰组修路的名义虚报、冒领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40000元,并将其中29910.5元予以私分,刘家时分得9910.5元,欧庆云、李春香各分得10000元。刘家时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欧庆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春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3、衡阳县溪江乡原高余村支部书记朱开元套取国家农村道路硬化资金、截留公益林补贴等问题。朱开元任高余村支部书记期间,冒充他人名义,虚构村道硬化合同,套取该村村道项目资金40000元用于茶园组组道硬化;对茶园组道路硬化资金把关不严,致使硬化工程超合同付款11510元;以部分组的账务未与村集体账务结算为名,私自截留2013、2014年高余村林场部分公益林补贴资金4867元。朱开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衡东县荣桓镇中湖村原村委副主任刘芝文挪用集体资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3年,刘芝文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民征地拆迁补偿资金629300元用于个人开支及从事营利性活动。刘芝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挪用公款罪被衡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违法所得已收缴。

  5、南岳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原指导员康志雄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便利、向服务对象索拿卡要的问题。2015年,康志雄任指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指定或介绍约10台事故车辆到其妹夫胡传伟入股的华安汽修厂维修。2016年4月,康志雄帮交通事故受害人旷建南申报国家司法救助基金时,向其索要10000元好处费并占为己有;帮旷长庾申报国家司法救助金时,向其索要2条软芙蓉王香烟并占为己有。康志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

  6、石鼓区朝阳管理处菜山塘组组长王道良侵占集体资金的问题。2014年6月,王道良收取王牌广告公司租用菜山塘组两块广告牌位租金共计9000元后,私自截留其中4000元用于个人家庭开支。鉴于王道良2016年因私存青苗补偿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应当从重处分,王道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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