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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通报2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7-31 08: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汝城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南洞乡育林村原支部书记何益州、原村主任曹学星私分扶贫款和原村秘书江洋毅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江洋毅在担任育林村秘书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于2016年10月,在对该村猪婆垅水渠整修项目中,未经验收测量便在工程项目验收意见表中签字,导致虚列工程量350米,虚报工程款36750元;时任南洞乡育林村支部书记何益州、村主任曹学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同从虚报的36750元工程款中私分24000元。2017年7月,何益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曹学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江洋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虚列工程违规套取的36750元扶贫款予以收缴,全额归还原渠道。

  2、井坡镇泉溪村原支部书记曹友情优亲厚友,并伙同该村原村主任朱小林挪用扶贫资金、虚增红豆杉旅游基地工程量套取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及帮扶资金问题。

  曹友情在担任泉溪村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于2015年4月,在泉溪村发展扶贫产业项目时优亲厚友,未对村里有意向种植山药的农户进行摸底,就直接选择曹友情的儿子曹彬和云先村村民袁辅杰试种山药并给予1.1万元奖补资金。曹友情及泉溪村原村主任朱小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挪用产业扶贫资金8.903万元, 用于贫困户年终走访慰问、直接发放扶贫资金给贫困户、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等开支;虚增红豆杉旅游基地工程量套取基础设施项目资金及帮扶资金19.2万元,用于其他项目和日常工作经费等支出,曹友情、朱小林对此均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6月,曹友情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朱小林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1.1万元试种山药扶贫奖补资金已返还村账镇管账户。(汝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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