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7-31 08: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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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阳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桂阳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简称县卫监局)提供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并违规饮酒等问题。桂阳县卫监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6年10月18日晚接待郴州市卫计委专项稽查工作用餐时,提供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且参与接待人员刘英、夏建国、侯识林、陈长征、郭赞波、王金发、黄志刚违规饮酒。对此,县卫监局局长刘英(正科级)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县卫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建国(副科级)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县卫计局综合监督股股长郭赞波负有直接责任;县卫监局办公室主任侯识林负有直接责任;县卫监局副局长陈长征负有直接责任;县卫监局副局长王金发负有直接责任;县卫监局副局长黄志刚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6月,刘英、夏建国、侯识林、陈长征、郭赞波、王金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志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桂阳县卫监局受到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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