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日前,宁乡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回龙铺镇侯旨亭社区党支部原负责人谢辉武、原治调主任周立新、原会计谭雪斌、原妇女主任宋志连虚列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案。2016年1月至2月,谢辉武、周立新、谭雪斌、宋志连等人以社区项目建设的名义,从社区支农支出中套取资金531160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处理近年来财务政策不能报销的相关费用。同时,每人以2015年度补助款的名义从“小金库”中违规领取10000元。2017年4月,谢辉武、谭雪斌、周立新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志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资金全部返还村帐。
2、双凫铺镇合轩村党支部原书记魏义军、村委会原主任卢劲松违反工程招投标程序案。2015年9月,魏义军、卢劲松组织支村两委干部和部分村民小组长商议,决定拓宽硬化2公里长的某村道。该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未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合轩村村委会提前支付工程款40余万元。同时,卢劲松以打收条方式收取群众集资的公路硬化工程建设款18900元,未入村帐。2017年4月,卢劲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双凫铺镇粟江村原村干部刘青山违规承包水利工程、违反财务制度案。2013年6月,双凫铺镇政府与粟江村(原江河村)村委会签订水毁工程承包协议,工程造价27467元,时任江河村村委会主任刘青山违规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在未经镇政府验收的情况下,刘又组织村干部自行验收,并开具27467元建筑业统一发票要求村上兑付。另查明,刘青山还存在未将收取的村内企业管理费及时上交村帐,直接用于冲减其他开支等问题。2017年3月,刘青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双凫铺镇泉井村庙家组原组长杨小利滞留拖欠村民新农合医保款案。2015年10月至12月,杨小利收取庙家组230名群众2016年新农合医疗参保款25944元。经村干部多次催促,杨小利才于2015年12月底将开好的票据交给村会计,但又以抵扣其承包的庙家组“美丽乡村建设费用”为由,拒绝上交,并长期在外地逃避调查处理,对抗组织审查。导致村委会垫付该笔款项,同时造成两名群众当年无法参保。2017年5月,杨小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黄材镇松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文彪、村委会原主任桂石周、原会计桂文明、原妇女主任罗亮芬、原治调主任张文均虚列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案。2016年2月,张文彪通过签订虚假公路建设合同,套取资金36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及其他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张文彪与桂石周、桂文明、罗亮芬、张文均等5人从所套取资金中支取6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助,每人分得12000元。上述5人,还存在拆分危改资金1万元的问题。另查明,张文彪存在违规收取村民建房办证费用2.8万元的问题。2017年5月,张文彪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桂石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桂文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罗亮芬、张文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巷子口镇原扶峰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政强违规决策案。2015年12月,巷子口镇原扶峰村与原花桥村合村过程中,原扶峰村党支部书记李政强在未经上级领导同意和村民大会决议,且未取得有效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硬化公路25303米,新修公路3100米,造成村集体负债671.3万元,另有部分工程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李政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乡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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