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通报9起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近日,东安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9起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许林松违法违纪问题。许林松在任东安县房产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项目办证、收费、拨款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滥用职权违规办理房产证,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2017年7月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许林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水岭乡派出所原所长石朝晖酒驾交通肇事问题。2016年9月16日,水岭乡派出所原所长石朝晖因酒后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予以处罚。2017年6月26日,县纪委给予石朝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监察局给予石朝晖行政记大过处分。
3、县司法局南桥司法所原所长刘平均醉驾问题。2015年10月15日,县司法局南桥司法所原所长刘平均因醉酒驾驶,被公安机关处罚。2017年6月24日,县司法局给予刘平均行政撤职处分。
4、芦洪市镇卫生院医师黄景魁交通肇事问题。2016年4月9日,芦洪市镇卫生院医师黄景魁因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7年6月20日,县卫计委给予黄景魁行政记过处分。
5、原县供销合作联社工作人员陈孔林容留他人吸毒问题。2017年1月20日,原县供销合作联社工作人员陈孔林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仟元。2017年6月6日,陈孔林被县供销合作联社解聘,2017年6月26日,县纪委给予陈孔林开除党籍处分。
6、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文明吸毒问题。2016年9月11日,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文明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拘留十一日。2017年4月24日,县国土资源局给予文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唐权吸毒问题。2017年5月23日,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唐权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金1000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6月26日,县人社局给予唐权行政降级处分。
8、大盛镇党员张得科销售假药问题。2017年3月21日,大盛镇尹家村三组党员张得科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7年6月26日,东安县纪委给予张得科开除党籍处分。
9、石期市镇中心卫生院医生唐培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问题。2016年10月10日,石期市镇中心卫生院医生唐培策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十天。2017年6月20日,县卫计委给予唐培策行政警告处分。(东安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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