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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通报1起公款送礼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8-14 08: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株洲县纪委通报1起公款送礼典型案例。

  2014年5月,原太湖乡果田村村书记刘泽玄、村主任唐松林、村妇女主任侯英三人商量决定,用村上公款2000元作为礼金参加某领导家属追悼会,该礼金由刘泽玄先行垫付,后刘泽玄则以村务交通费、招待费等名义在村帐中报销领取该2000元。该领导发现该笔礼金后主动上缴至县廉政账户。2017年7月,刘泽玄、唐松林、侯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株洲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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