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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中向廉租房资金动“奶酪”的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8-17 08: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攸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中向廉租房资金动“奶酪”的典型案例。

  1.攸县住建局城乡建设管理股股长彭龙海、原副股长张永刚违纪案。2015年,彭龙海、张永刚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10户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000元。2017年8月,攸县纪委给予张永刚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彭龙海诫勉谈话处理。

  2.攸县房产局公房管理所所长吴知新、原所长陈钢、原所长刘世高、房管员罗雪冬违纪案。2011年2月-2014年2月,刘世高在负责公房管理所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16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廉租房待遇。2014年3月-2016年3月,陈钢在负责公房管理所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30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廉租房待遇。2016年4月至今,吴知新在负责公房管理所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54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廉租房待遇,2户不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享受住房租赁补贴。2012年至今,罗雪冬在负责廉租房和公房片区收租和续签合同等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导致38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继续享受租赁廉租房。2017年8月,攸县纪委给予刘世高、陈钢、吴知新党内警告处分,攸县监察局给予罗雪冬警告处分。

  3.攸县城管局副局长刘建民、环卫处原主任李敏、副主任贺志勇、办公室主任周清香、财务股原股长谭晓兰、出纳王艳敏、采购员陈玉兰、清运队原队长廖建华、设施管理股原股长马文波、考核办副主任罗丽、水上环卫队队长易可斌、清洗队队长陈万华、工作人员何跃其、罗国福、贺清生、颜险峰、创通环卫公司原工作人员刘国乐违纪案。2015年-2016年,在实施攸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报和发放过程中,刘建民、李敏、贺志勇、罗丽、易可斌、陈万华6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周清香对单位公章管理不到位,导致县环卫处、创通环卫公司、仁仁洁公司部分人员以他人名义违规申报、领取廉租房租赁补贴501300元。其中贺清生、颜险峰、何跃其、罗国福、刘国乐5人以他人名义违规申报、领取租赁补贴共计13700元,谭晓兰、王艳敏、陈玉兰、廖建华(因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另案处理)、马文波5人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违规申报、领取租赁补贴共计84090元。2017年8月,给予谭晓兰、王艳敏记过处分,给予陈玉兰、易可斌、罗丽、贺志勇、马文波、陈万华、周清香警告处分,给予贺清生、颜险峰、何跃其、罗国福、刘国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敏、刘建民诫勉谈话处理。(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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