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通报3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新邵县纪委对3起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严塘镇溪口村原村支部书记隆万新挪用、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2008年至2014年,隆万新在担任严塘镇溪口村支部书记期间,将村防洪堤建设移民征地款结余资金及村道建设余款未入村法定账户,并在其中支付村里的相关开支也未及时入账;擅自挪用村防洪堤移民征地款3万余元用于个人开支;违规私存村集体征地补偿款,侵占其所产生的利息12718.69元。隆万新违反工作纪律,村级财务管理混乱;违反廉洁纪律,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情节严重,影响极坏。2017年7月4日,隆万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巨口铺镇卫生院原院长黄玉松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3月,黄玉松在担任巨口铺镇卫生院代理院长、院长期间,在医疗检测设备投放使用、药品采购等方面为刘某某、张某某和相关单位谋取利益,收受刘某某、张某某钱款7.4万元,其行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7月4日,黄玉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县畜牧水产局兽医局副局长吴勇滥用职权私盖空白章等问题。2012年5月至2014年7月,吴勇多次应新邵财产保险公司理赔查勘员陈某某、李某某(均已判刑)等人要求,提供“新邵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印章在空白的《能繁母猪(育肥猪)死亡鉴定及无害化处理证明》、《农业保险简易赔偿协议书》等文书上盖章,导致何某某等13人养殖场内的1265头病死猪脱离无害化处理监管,且病死猪在已流向市场的情况下,何某某等人仍获得保险理赔金497260元。吴勇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导致国家的保险金被套取等严重后果。2017年7月4日,吴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新邵县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