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8-30 08: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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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市苏仙区纪委对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
1、五里牌镇原湾门前村村支两委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6月,五里牌镇原湾门前村村支两委干部组织召开党员组长会议,决定由村支两委干部组织村民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到海南旅游。同年8月6日,时任村支两委干部组织6名村民小组长、1名党小组长一行11人赴海南三亚等地旅游,旅游共计开支25000元,经村干部集体对账签字确认后在村集体财务报账。2017年3月,五里牌镇党委决定分别给予原湾门前村干部曹代兴、潘满清、邓跃香、曹代良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个人应当承担的旅游费用。
2、飞天山镇原小溪村村支两委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8月,原小溪村村支两委干部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决定组织本村村干部、村民小组长、镇人大代表到北京学习考察新农村建设。同年11月,时任村支两委干部组织村民小组长、镇人大代表一行15人到北京学习考察,期间到故宫、长城等旅游景点观光开支8860元,并到村集体财务报账。2017年7月,飞天山镇党委决定分别给予原小溪村干部李青、赵政平、邝由翠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赔参观旅游景点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苏仙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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