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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通报5起占有他人社保卡(折)骗取冒领农村养老资金典型案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7-09-01 09: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湘西自治州纪委对5起通过占有他人社保卡(折)骗取冒领养老保险金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凤凰县麻冲乡上麻村原村会计麻求兴等故意隐瞒本村村民死亡信息冒领养老保险金案。2011年10月,上麻村村会计麻求兴、村支书杨胜安、村主任麻林章等人经集体商议,决定隐瞒本村村民龙某等六人的死亡信息,以继续领取其养老保险金。2011年9月至2014年12月,麻求兴将上述人员的养老保险金4900元取出,其中4600元用于为其他村民垫交养老保险款,其余300元用于村务开支。2016年11月,麻求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胜安、麻林章二人分别予以诫勉谈话。

    2、凤凰县阿拉营镇白果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杨新军故意隐瞒其父死亡信息冒领养老保险金案。杨新军父亲杨某于2013年11月去世,杨新军没有及时向当地镇政府和民政、人社部门报告,也没有注销户籍,在其父亲死亡后却仍继续领取低保金和养老保险金。2013年12月至2015年12月,杨新军持其父杨某低保存折和社保卡取出资金427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2月,杨新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保靖县复兴镇山河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张盛权故意隐瞒本村村民死亡信息冒领养老保险金案。张盛权利用职务之便,对王某、吕某等五个老人已死亡信息隐瞒不报,并将社会保障卡私藏。2015年11月至2017年1月,张盛权从五张社会保障卡中取出9000元,将部分资金挪作个人私用。2017年4月,张盛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保靖县水田河镇中心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向先军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同村老人养老保险金案。向先军于2010年底,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扣留本村彭某、施某等8位村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折。2011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向先军多次冒领8位村民的养老保险金总计28875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6年7月,向先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纪所得追缴财政,并返还给村民。

    5、永顺县灵溪镇合兴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彭祖文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他人养老保险金案。2011年11月,彭祖文将本村李某、罗某等五人的农村养老保险金存折从原大坝乡政府取出后没有及时退还给本人。从2014年8月起,彭祖文先后多次从上述五人的养老保险金存折中取出资金11375元,除部分资金用于代缴养老保险金外,其余资金被挪作他用。2017年7月,彭祖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湘西自治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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