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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通报3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9-01 09:4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浏阳市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张坊镇人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吴贤煌在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优亲厚友、在安居工程援建等事项中克扣拖欠群众钱款问题。2012年至2016年,吴贤煌担任张坊镇人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在危房改造援建补助资金分配中擅自多补助其姐夫朱某某7000元;克扣群众安居工程援建补助资金20000元;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取费用76200元,违规拖欠群众钱款48500元。吴贤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涉案资金予以清退。

  2.洞阳镇执行政策不力导致出现违规套取农业保险理赔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洞阳镇在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过程中,监管不到位,辖区内长东村、九溪洞村等8个村(社区),出现违规套取理赔金用于村级支出问题。镇农业开发办副主任张哲受到警告处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傅庭信,时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政协联络处主任邵劭,时任镇农业开发办主任胡际兰、周星辉以及相关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枨冲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刘辉林虚报工程项目、套取国家财政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枨冲镇和平村刘辉林在任村主任、支部书记职务,负责和平村财务工作期间,安排他人虚开道路工程借(领)条五张套取国家财政拨款资金21.98万元、签订道路亮化虚假合同套取国家财政拨款资金1.5万元,共套取资金23.48万元用作村级日常支出。刘辉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浏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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