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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牌通报2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9-07 10: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双牌县对2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塘底乡玉泉村低水坪6组小组长唐伦强醉酒驾驶的问题。2017年4月17日16时,唐伦强饮酒后驾驶湘M7106C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X037线自东向西行驶至双红治超站路段时,被双牌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2017年7月11日,双牌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为唐伦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唐伦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江村镇政府农技站工作人员胡孝辉酒后驾驶的问题。2017年3月26日晚上11点40分,在双牌县平阳路紫金中路口至兴隆街路口路段,胡孝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双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抓获,2017年4月21日双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其酒驾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胡孝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双牌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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