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新宁县纪委通报了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水冲农场管理区副主任李贤刚、办公室主任李秀忠、综治办公室主任李连发共同私分国有资产案。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水冲农场管理区以收入不入账、虚列开支、虚假报账等方式私设“小金库”1346398元。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水冲农场管理区李贤刚等8名管理人员先后以发年底奖金、春节红包、征地拆迁补助、绩效奖金等名义,共同私分国有资产819000元。李贤刚、李秀忠、李连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与他人共同私分国有资产,对该管理区私设“小金库”负有责任,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余5人另案处理。
2.麻林瑶族乡麻林村原党支部书记雷支旺,原支部委员、村委会秘书兼报账员邓立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案。2014年至2017年3月期间,麻林村将上级拨付的工程项目资金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挪用其中168000余元作跑项目、村综治安全生产等工作开支。2013年至2017年3月期间麻林村将该村门面租金、村场承包费、村部门面租赁押金等经费共计153380元,采取不入村级结算户的方式,账外开支。雷支旺、邓立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村挪用工程项目资金分别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对该村私设“小金库”负有责任,分别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3.水庙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阳武受贿、工作失职案。2015年农历二月初,水庙镇国土所工作人员阳武在该镇火星村巡查违规用地建房时,收受村民李某的红包,并对丢失李某某违规用地建房的行政处罚案卷负直接责任。阳武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4.水庙镇火星村村支部书记龙正明收受贿赂案。龙正明任水庙镇火星村村主任兼秘书期间,在“五保户”郑某建房过程中,监管不力,导致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不能入住。并且参与承包人李某安排的足浴服务。在为民办实事中收受他人红包礼金,违规领取误工补助,违法拆分李某某危房补助资金给他人。龙正明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副主任、水庙镇国土所所长谢华受贿、罚款不开票案。谢华在任水庙镇国土所所长期间,2015年初该镇火星村巡查违规用地建房时,分别收受村民李某、李某某送的红包。对丢失李某某2012年违规用地建房的行政处罚案卷负直接领导责任。未开出相应罚没票据,收取了火星村村民郑某违规用地建房罚款,火星村村民尹某违规用地建房罚款,火星村村民李某违规用地建房罚款,未入县国土局收入账,直接交给镇国土所报账员私自保管。谢华违法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6.水庙镇林业站站长胡小冲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案。胡小冲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火星村村民自发造林、抚育、管护的山场置换月塘村等退耕还林项目,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87438元,其中胡小冲实得18054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且涉嫌贪污犯罪。胡小冲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新宁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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