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通报3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9-18 08: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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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澧县对3起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安福镇梅溪桥社区党员周宜业酒后驾驶的问题。2017年4月13日20时56分,周宜业酒后驾驶牌号为湘J53907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临澧县Y355九九公路2公里处,被县交警队当场查获,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周宜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安福镇九姊社区党员戴斌酒后驾驶的问题。2017年4月6日20时10分,戴斌酒后驾驶牌号为湘J54326的小型汽车,行至临澧县迎宾路滨河路口至临柏路口路段,被县交警队当场查获。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戴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安福镇芭蕉社区党员金复元酒后驾驶的问题。2017年4月27日20时20分,金复元酒后驾驶牌号为粤AJ101U的小型汽车,行至临澧县滨河路九龙路口至207国道路口路段,被县交警队当场查获。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金复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临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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