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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9-19 08: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益阳市大通湖区纪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1.大通湖区河坝镇王家湖村原临时党总支书记章克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经查,2017年3月,章克勤在操办儿子婚礼当天中餐共摆酒席32桌,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6800元。2017年6月7日,章克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6800元。

  2.大通湖区千山红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原主任丁罗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经查,2014年11月及2015年3月,丁罗生先后在岳母和父亲丧事中,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3700元。2017年8月17日,丁罗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3700元。(大通湖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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