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通报2起中小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9-25 09: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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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门县纪委通报了2起中小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典型案件。
1.太平镇中心学校违规补课、推荐教辅材料等问题。2017年春季学期,太平镇中心学校利用周末时间组织40名九年级学生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共计36000元,其中:发放教师和管理人员加班补助21600元,列支学生生活费14400元。另外,2017年中考前夕,该校还向参与有偿补课的40名九年级学生每人推荐了一套价格为30元的试卷,收取试卷费共计1200元。2017年9月,县教育局给予太平镇中心学校本部校长杨敏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镇中心学校业务校长廖复平诫勉谈话,并对镇中心学校校长张忠恒进行约谈,追缴违纪资金22800元。
2.蒙泉镇磐石完全小学学校商店违规销售教辅材料问题。2017年春季学期,蒙泉镇磐石完全小学学校商店聘用人员在未经学校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购进《一篇佳作》、《同步写字》两种教辅材料在学校商店出售,致使开学后该校部分学生购买了相关教辅材料共16套。接到群众举报后,县教育局责令该校商店立即停止销售此类教辅材料,并将所有教辅材料退还给书商,同时向购买教辅材料的学生退还购书款。2017年9月,县教育局对该校校长董宏英、总务主任侯辉明分别予以诫勉谈话。(石门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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