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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9-29 17:59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永兴县通报了3起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便江镇荷叶村原党支部书记曹小青、原会计胡外山虚报冒领问题。2005年至2010年,荷叶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虚增369.2亩种粮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粮食补贴124664.93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村日常开支。2017年7月,中共便江镇委员会决定,分别给予曹小青、胡外山党内警告处分。

  2、龙形市乡龙形市村原治保调解主任、民兵营长龙书桂虚报冒领问题。2014年至2017年3月期间,龙书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生态公益林资料,骗取生态公益林补贴款12888元占为己有。2017年7月,中共龙形市乡委员会决定,取消龙书桂中共预备党员资格,并收缴其违纪款12888元至县财政。

  3、黄泥镇水利服务站站长曹金常虚报冒领问题。2008年至2012年,曹金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担任黄泥镇农业专干的职务之便,套取国家油菜补贴款和水稻保险款共计20405元据为己有;同时,曹金常还存在为其岳父许某某套取国家油菜补贴款和水稻保险款共计12801元。2017年7月,永兴县黄泥镇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曹金常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33206元至县财政。(永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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