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区通报5起党员涉毒、酒驾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0-11 09:2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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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株洲市芦淞区纪委通报了5起党员涉毒、酒驾典型案件。
1.建宁派出所民警、党员李晓峰涉毒案。2017年9月7日,李晓峰伙同他人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行为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9月15日,李晓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白关镇党员刘立涉毒案。2017年2月至3月间,刘立多次容留他人吸毒且自己吸食毒品,其行为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9月15日,刘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枫溪街道党员易喜良涉毒案。2008年3月17日、2016年4月6日,易喜良吸食毒品,其行为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9月15日,易喜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芦淞区新芦淞集团党员仵卫军酒驾案。2015年12月31日,仵卫军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其行为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9月15日,仵卫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株洲锦民医院党员黄晓明违纪案。2017年2月20日,黄晓明介绍孕妇在株洲锦民医院利用B超鉴定胎儿性别,其行为违反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9月15日,黄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芦淞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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