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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通报5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0-12 08: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桂阳县对5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白水瑶族乡正义村村委会计陈锡廷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问题。陈锡廷在任白水瑶族乡正义村会计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于2014年至2016年,在对全村低保对象进行审核时,优亲厚友,未按规定主动申请取消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要求的其父亲陈某周和岳母陈某梅两人最低生活保障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6年违规以村民陈锡光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改补助资金5000元。2017年6月,陈锡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白水瑶族乡扶苍山村原村委会计陈凤飞优亲厚友问题。陈凤飞在任白水瑶族乡扶苍山村村委会计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低保申报手续时优亲厚友,在2011年违规为其岳母龚某某申报低保,且在2015年、2016年对全村低保对象清查过程中,未按规定主动申请取消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要求的其母亲陈某某和岳母龚某某两人最低生活保障资格。2017年7月,陈凤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莲塘镇群益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彭昭发虚报冒领、克扣村民养老保险金问题。彭昭发在负责群益村农保协管员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1年7月至2016年2月,多次从其保管的已故13位村民的社保卡中冒领或克扣养老保险金共计6054.23元据为己有,用于其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8月,彭昭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欧阳海镇欧阳海村党支部书记欧阳常武克扣侵占村民养老保险金问题。欧阳常武在负责欧阳海村农保员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多次从其保管的已故六位村民的社保卡中提取或转支养老保险金共计5694.29元据为己有,用于其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7年7月,欧阳常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流峰镇莲荷村原村党支部书记李丕生收受贿赂问题。李丕生在2012年任莲荷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12年为莲荷村3组村民吴某刚、莲荷村13组村民吴某前申请了危房改造项目,每户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一万元。在此期间,李丕生分别收受了吴某刚送的2000元钱、吴某前送的 3000元钱,并据为己有。2017年8月,李丕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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