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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0-27 08: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桂阳县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1、樟市镇东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欧阳南仁、村委会计侯小平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12月初,樟市镇东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欧阳南仁、村委会计侯小平决定并组织东冲村部分党员和村民小组长30余人用公款到韶山旅游,费用1万元到镇经管站报销。2017年7月,欧阳南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侯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四里镇六合村原党支部书记颜世仁、村委会计颜复保、村计生专干兼出纳颜秋莲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2月,四里镇六合村原党支部书记颜世仁、村委会计颜复保、村计生专干兼出纳颜秋莲决定,以出差补助、误工费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9450元,其中颜世仁个人实得2550元、颜复保个人实得1500元、颜秋莲个人实得3900元。颜世仁、颜复保存在其他违纪行为,于2017年8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颜秋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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