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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通报6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0-27 08:59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茶陵县纪委对6起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桃坑乡湘江村支部书记罗剑峰等人违反群众纪律案。经查,2017年6月,桃坑乡对全乡所有贫困户进行复查复核,湘江村没有安排人员走访,把财政供养人员罗红作为自然新增对象纳入贫困户。湘江村支部书记罗剑峰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村主任谢新牛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罗剑峰、谢新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火田镇鼓石村村主任谭正荣等人违反群众纪律案。经查,2017年6月,鼓石村发现财政供养人员段凯琴的户口在段回运名下,但没有认真核查段凯琴的从业情况,就将段凯琴作为遗漏人员,以新增人口上报。2017年7月,县扶贫办发现段凯琴在八团小学工作,属财政供养人员,并对段回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整户删除。鼓石村村主任谭正荣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村秘书虞志文负直接责任。2017年9月,谭正荣、虞志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腰潞镇石联村支部书记陈新建等人违反群众纪律案。经查,2017年6月,腰潞镇石联村在没有认真调查核实的情况下,将财政供养人员刘叶静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陈秋明家的自然新增对象。直到8月才将陈秋明不符合贫困户标准报告上级扶贫工作部门作出整户清除。石联村支部书记陈新建、村主任陈夏文对此负领导责任。2017年9月,陈新建、陈夏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腰潞镇马加庄村支部书记陈清堂违反群众纪律案。经查,2017年6月,腰潞镇对全镇所有贫困户进行复查复核,发现马加庄村存在2014年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户奥珍明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奥清平的问题。该村直到镇政府组织复查复核工作时才将奥清平从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清除。马加庄村党支部书记陈清堂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陈清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秩堂镇合户村村委委员兼秘书陈茶生违反群众纪律案。经查,2014年在全县精准扶贫识别工作中,陈茶生对村委分配的任务对象陈良生没有认真调查核实,在陈良生家庭中存在财政供养人员的情况下,将陈良生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2016年全县清除四类对象时,陈茶生又没有把陈良生及时清除出贫困户。陈茶生对此负直接责任。2017年9月,陈茶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湖口镇文泰村总支部书记颜春明等人违反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案。经查,2017年5月,文泰村开展贫困户“四类人员”清理工作,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贫困户江某牛儿子江某勇是财政供养人员未被及时清理。文泰村总支部书记颜春明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颜春明在审核发放2016年度原黄湖村的扶贫产业资金相关财务凭证时,把关不严,签字审核通过了2016年度原黄湖村的扶贫产业资金使用方案,并安排人员违规发放扶贫产业资金。原文泰村临时工作委员会主任唐玉祥在长东合作社、福旺合作社没有与原黄湖村贫困户形成产业委托帮扶的情况下,通过安排他人修改合同书、提供虚假财务凭证等资料违规将2016年度黄湖村扶贫产业资金进行发放,导致扶贫产业资金违规使用并造成群众上访。颜春明对此负重要领导责任,唐玉祥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9月,颜春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茶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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