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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通报3起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0-30 08: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攸县纪委通报了3起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案例。

  1.县水利局黄沙桥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贺国平案。2013年11月,贺国平与他人注册成立株洲蓝厦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经营水利工程建筑、江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等业务,并先后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等职务。2016年12月,贺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劳动仲裁院院长杨彤安案。2010年2月,杨彤安在停薪留职期间与他人合资成立株洲香榭丽都酒店有限公司。2016年1月,杨彤安返岗上班并已在单位核发工资。2016年6月,杨彤安出任株洲香榭丽都酒店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继续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且多次领取报酬,至2016年7月,共计领取5万元;2016年8月,杨彤安转让公司股份,退出经营。2017年5月,杨彤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工会主席易海碧案。2004年7月至2009年上半年,易海碧承包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下属的株洲市世振广告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下半年至2016年9月,易海碧投资建设并承包经营攸县市政园林管理处的高炮广告位(大型户外广告牌);2016年10月,易海碧转让其中的5个广告位经营权给社会人员贺某某;2012年6月,易海碧以其妻子谭某某名义成立攸县天成广告制作部,攸县纪委介入调查后注销。2017年4月,易海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攸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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