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通报5起党员干部涉毒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安乡县纪委通报了5起基层党员干部涉毒典型案件。
1、大鲸港镇三咀村党员张亮吸食毒品案。2011年6月8日9时多,张亮伙同他人在安乡县城关镇某宾馆,采用烫吸方式吸食毒品冰毒、麻古,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查获吸毒所用工具以及未吸食完的毒品麻古一粒、冰毒约0.1克。2011年6月9日,安乡县公安局对张亮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张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县城管局城管大队工作人员杨越吸食毒品案。2016年7月2日,杨越在广州市从化区江浦街下罗村牌坊附近某出租屋203房内吸食了约0.5克的毒品冰毒,2016年7月3日,被广州市公安局从化区分局河东派出所民警抓获,并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杨越受到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县城管局城管大队工作人员李涛吸食毒品案。2017年3月20日,李涛在自己家中采用烤吸的方式吸食毒品海洛因,被县公安局抓获。县公安局决定对李涛强制隔离戒毒二年。李涛受到行政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县文体旅广新局文化馆工作人员刘礼运输毒品案。2015年10月16日,刘礼携带1956.07克甲基苯丙胺乘坐大巴车从广东返回安乡时,在二广高速公路东常段临澧服务区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从刘礼携带的双肩背包内查获1956.07克甲基苯丙胺。刘礼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刘礼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5、县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雷洁贩卖毒品案。2014年至2015年期间,雷洁在安乡县多次向他人销售毒品。2015年10月13日,公安人员在安乡县交通规费征稽处雷洁的宿舍查获38.04克甲基苯丙胺、30.26克甲基苯丙胺片剂、4.46克氯胺酮。雷洁因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雷洁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安乡县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