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通报2起“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07 11:26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近日,永兴县纪委通报2起“为官不为”问题典型案例。
1、高亭司镇农技推广站干事李育红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案。2015年5月,李育红对高亭镇购机户所购农机具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核查中,李育红既没按实施方案“三见一查”的要求对购机户,也没按核查表中规定的四项重点核查内容对购机大户进行核查,最终导致明显不符合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购机大户申报成功,使国家经济蒙受损失,影响恶劣。2017年7月,永兴县高亭司镇人民政府决定,给予李育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教科文卫股副股长、非税局征管股股长陈金章乱作为问题案。2007年,陈金章在任湘阴渡财政所所长期间,滥用职权,授意湘阴渡荷叶村虚增300亩种粮面积套取国家粮食补贴款9.64万元,用于荷叶村公益事业。2017年8月,永兴县纪委决定,给予陈金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永兴县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