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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10 09: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桂阳县纪委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敖泉镇兴塘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周解枝、原村委主任罗小宁套取侵占集体资金问题案。周解枝在任兴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于2016年6月在向县自来水公司争资的过程中,与时任村委主任罗小宁一起,以招待费的名义套取5264元据为己有,周解枝实得3200元、罗小宁实得2064元。2017年7月,周解枝和罗小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樟市镇东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欧阳南仁、村委会计侯小平违规开支挥霍浪费集体资金问题案。欧阳南仁在任东冲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时任村委会计侯小平一起,于2013年12月初决定并组织东冲村部分党员和村民小组长30多人用公款到韶山旅游,将旅游费用1万元到镇经管站报销。2017年7月,欧阳南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侯小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鹿峰街道原新城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肖运花优亲厚友问题案。肖运花在任鹿峰街道原新城村党支部委员、计生专干期间,违反群众纪律,在2015年、2016年对全村低保对象清查过程中,未按规定主动申请取消不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要求的其父亲和母亲两人最低生活保障资格。2017年8月,肖运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莲塘镇光明村原党支部书记尹邦玉违规收费乱收乱罚问题案。尹邦玉在任莲塘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于2015年10月,在为村民办理国土手续时违规收费4000元。2017年8月,尹邦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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