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通报4起违反财经纪律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14 09: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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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澧县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财经纪律典型案例。
1、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季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任季在任原码头铺镇党委书记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在码头铺集镇街道改造工程中违反财经纪律,工程未完工结清工程款、未签字审批支付工程款25万元。任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澧南镇原南坪村支部书记向际桂、会计何正象套取补贴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3至2015年期间,原南坪村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182141元;套取粮补资金21587元;套取大堤吹堤补偿款17112元;违规发放节日补助2800元。向际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正象侵占集体资金2400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3、小渡口镇恒公台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周代和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1年9月至2016年5月,周代和在任小渡口镇原抬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经村集体研究同意,私自向他人借款30万元用于村级支出,未及时入账。周代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大堰垱镇白云寺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周茂国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5月,周茂国在未按规定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的情况下,由社区干部商议将原红阳小学食堂集体土地(面积为1034.7㎡)变更为国有土地,周茂国负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周茂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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