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11-17 08: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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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澧县纪委通报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例。
1、码头铺镇政府退休干部皮兴明骗取超额待遇问题。2015年12月21日,皮兴明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了辞去洞市乡正乡级助理职务的申请,申请书上写的出生年月为1957年1月,实际出生年月为1953年1月。皮兴明以虚假年龄申请退职后,据此享受了提前退职人员的生活待遇补助20735元。皮兴明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2、如东镇驰马岗村党总书记郭兴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5月3日,郭兴方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为参加会议的工作人员(村干部、选委会成员、小组长)共36人安排3桌工作餐,共消费1060元。郭兴方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3、甘溪滩镇精华寺居委会党组织书记皮业平、会计皮丕林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6月19日,精华寺居委会给四名村干部发放端午节补贴,每人1000元,共计4000元。皮业平、皮丕林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澧阳街道珍珠社区居委会内退干部刘玉春殴打他人问题。2016年12月3日,澧阳街道珍珠社区居委会内退干部刘玉春等人以向县政府提出的诉求未得到回信为由,在回龙街北边项目工地上阻工。永兴寺社区支部书记陈明闻讯前来对刘玉春等人作劝解(释)工作时,遭到刘玉春等人的谩骂和殴打,导致陈明轻微伤。刘玉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澧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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